一、组织单位
(一)主办单位
天津市人民政府
(二)承办单位
天津市体育局
天津市总工会
(三)协办单位
天津市体育竞赛和社会体育事务中心
天津市静海区体育局
天津市匹克球运动协会
二、比赛时间和地点
时间:2026年5月(暂定)
地点:天津市静海区团泊新城国际网球中心
三、竞赛项目
(一)项目设置
1.男子单打
2.女子单打
3.男子双打
4.女子双打
5.混合双打
(二)年龄要求
1.甲组:年龄19-35周岁(1991年1月1日之后至2007年12月31日之前出生),运动员不得兼项。
2.乙组:年龄36-49周岁(1977年1月1日之后至1990年12月31日之前出生),运动员不得兼项。
3.丙组:年龄50-65周岁(1961年1月1日以后至1976年12月31日以前出生),运动员不得兼项。
四、参加办法
第十六届市运会群众赛事活动面向机关干部职工、企事业单位职工、农民等全市广大市民,参赛形式包括单位或组织报名参赛和运动员个人报名参赛两种。报名的单位或组织可以是市各委办局、各区、市级行业体协、企事业单位、市级体育社会组织,报名参赛的个人需要满足市运会群众赛事活动运动员资格条件。
五、运动员资格及审查
运动员资格1.具有天津市户籍或连续在本市工作、学习、生活6个月以上,报名时根据竞赛规程要求提供相应证明材料,认定时间划定为项目报名截止日期前。
2.经区级及以上医务部门检查证明身体健康。
3.现役专业运动员不得参加本届市运会群众项目比赛。
(二)资格审查
1.每一项目每名运动员只能代表一个单位或组织参加比赛。
2.竞委会将依据有关规定对运动员参赛资格进行审查,通过网络公示接受各参赛单位和社会监督。各参赛单位可利用自查、互查和举报等形式,对运动员参赛资格进行审核与监督。
3.运动员在参赛资格上经查证属实有违反规定的,个人项目取消本人参赛资格和比赛成绩;两人和两人以上项目取消全队参赛资格和比赛成绩;取消运动员所代表的参赛单位参评第十六届市运会群众赛事活动体育道德风尚奖的资格。
4.运动员(队)被取消参赛资格和比赛成绩的,已完成的比赛结果不再改变,其被取消的名次依次递补。
六、竞赛办法
(一)竞赛规则
比赛采用中国网球协会颁布的最新《中国匹克球运动竞赛规则(2025)》。
(二)比赛方法及赛制
1.第一阶段为小组循环赛,第二阶段为淘汰赛,通过事先确定的对阵表或抽签进位决出最终名次,淘汰赛决出比赛结果后不再进行剩余项目的比赛。
2.男子单打、女子双打、男子双打、女子单打、混合双打,运动员不得兼项。
3.小组比赛采用每球得分制,15分一局决胜,15分封顶。淘汰赛采用每球得分制,21分一局决胜,每局21分封顶。
(三)比赛期间运动员必须携带二代身份证或其他有效身份证件供竞委会随时查验。
(四)比赛用球和器材
由竞委会提供的符合比赛要求的比赛器材及匹克球。
(五)关于弃权和罢赛
1.弃权:在一场比赛进行中,运动员凡因伤病或其他原因不能继续比赛者按该场比赛弃权论,已得比分有效。一场比赛,运动员迟到10分钟(含),判该运动员该场比赛弃权。若运动员临场换人,一经发现取消该队本次比赛全部成绩。
2.罢赛:比赛中运动员应服从裁判,有异议通过相关渠道向临场裁判员或裁判长反映,对裁判长的裁决仍有异议者,可向比赛监督提出申诉。运动员或运动队不论什么原因造成比赛不能进行或中断比赛,或临赛前拒绝出场,赛后拒绝领奖等,超过5分钟者(经劝解说服教育工作后计算时间)为罢赛。赛场一旦出现罢赛运动员或运动队,竞委会有权根据具体情况进行处罚。
(六)申诉和纪律
1.为维护竞赛公正性和规范性,如对选手资格和裁判员工作提出异议,应由异议方向竞委会提交书面申诉,并提供举证材料。申诉材料须在赛前或当场比赛结束1小时内提交。
2.严格按照运动员资格规定进行资格审查,对参赛资格弄虚作假的运动员,取消运动员已取得成绩及参赛资格。
3.赛事期间发生辱骂、攻击裁判员和对方球员、教练员等违规违纪行为,视情节严重程度,对违规违纪运动员做出取消单场比赛成绩、停赛或取消参加本赛事资格的处罚。
4.所有口头申诉均视为无效,申诉人和被申诉人应当积极配合竞委会核实申诉材料,并尊重竞委会的裁决。
七、录取名次与奖励
1.各组别录取前8名,颁发获奖证书,同时对前三名颁发金、银、铜牌。参赛队伍数量不足8队,按照实际参赛队数量奖励。
2.评选第十六届市运会群众赛事活动体育道德风尚奖,颁发奖牌或证书。
八、报名
(一)本次比赛免报名费。
(二)报名日期和相关要求详见补充通知。
(三)一名运动员只能代表一个代表队参加比赛不可以跨年龄组报名。
(四)每支参赛队每个组别可报男运动员5名,女运动员5名;领队1名、教练1名(领队和教练可以兼运动员,报名时需在运动员名单中体现)。参加双打和混双的运动员,由各参赛单位在报名运动员中组合配对报名参赛。运动员只能代表一支代表队参赛;所有参赛队的队名必须以符合国家法律规定注册登记过的代表单位名称命名(报名表必须加盖代表单位公章)不允许自拟参赛队名称。以个人报名要求同上。
参赛单位将报名表电子版发送至指定报名平台(另行通知)。报名截止日期后3个工作日内,报送各参赛单位须将加盖单位公章或单位人事(人力资源)部门专用章的报名表纸质版。报名截止后,报名表信息不得更改和补充。报名后不得无故不参加比赛。九、反兴奋剂与赛风赛纪
严格执行国家体育总局关于赛风赛纪和反兴奋剂的各项规定和要求。遵纪守法、公平竞赛、恪尽职守、廉洁自律,严禁引导和使用兴奋剂。参赛运动员须填写《反兴奋剂承诺书》。
十、保险
保险由报名单位负责购买意外伤害保险(含路途及比赛期间),本人签署自愿参赛同意书,否则不予接受参赛。
十一、本规程解释权属天津市第十六届运动会群众赛事活动匹克球比赛竞委会。
联系人:梁老师 联系电话:18622217350
十二、未尽事宜,另行通知。